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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花东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日期:2017-04-07

现需将招标文件进行如下修改:

1、投标人资格要求第4点:“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2、招标文件的获取第3点中第2小点:“有效的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

以上两点删除(即不再要求提供),其他不变。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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