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8-18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于2015年 8月3 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www.huaxinbidding.cn)】上发布的广州市中山医科大学洗涤中心锅炉供汽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X09660115YLZC)招标文件,现将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6.1投标保证金
投标内容 |
保证金(人民币/元) |
洗涤中心锅炉供汽服务项目 |
55000 |
修正为
投标内容 |
保证金(人民币/元) |
洗涤中心锅炉供汽服务项目 |
38000 |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第一节 一.1.采购内容
内 容 |
需汽量(立方/2年) |
供汽服务 |
需汽量按每月实际发生(即流量计的总计量数)为准 |
修正为
内 容 |
需汽量(立方/1年) |
供汽服务 |
需汽量按每月实际发生(即流量计的总计量数)为准 |
3.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第二节 二、采购内容与数量
内 容 |
需汽量(方/2年) |
最高限价 |
供汽服务 |
需汽量按每月实际发生量(即流量计的总计量数) |
158元/立方 |
修正为
内 容 |
需汽量(方/1年) |
最高限价 |
供汽服务 |
需汽量按每月实际发生量(即流量计的总计量数) |
158元/立方 |
4.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附件16 通用合同书格式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2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双方满意的情况下可续签1年。”修正为“1、合同期限为1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双方满意的情况下可续签1年。”
5.开标时间:2015年8月24日14:30(北京时间);
6. 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售的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中山医科大学洗涤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谢家庄七石东街十九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葛小姐(客服部)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
电话: 020-87303028
传真: 020-87302980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8日
澄清公告回执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你单位的 《广州市中山医科大学洗涤中心锅炉供汽服务项目澄清公告》内容,我司已收悉。
收件单位:
经 办人:(签字)
二○一五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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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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