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9-05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就2014年8月22日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www.huaxinbidding.cn)】上发布的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3年省经费艾滋病防治采购物资项目(重招)需作如下澄清:
一、澄清事项
(一)删除招标公告中第三、招标文件的获取(3)、(4)条款。
原文为:“(3)针对于本项目包二,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A.提供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所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注册证复印件。 B.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4)针对于本项目包(五),须具有以下资质:A.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B.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二)招标文件第10页 用户需求书 包五:流式细胞仪(一)检测器部分条款中:
原文为:“★3. 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变更为:“★3. 具有省级、自治区、直辖市以上食品药品监督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招标文件第11页 (四)供货要求及验收 条款中:
原文为:“供货周期:按采购人计划。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分批交货,避免在节假日或非上班时间发货。具体供货数量、时间要按照合同或采购人的要求”
变更为:“供货周期:按采购人计划,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分批交货,避免在节假日或非上班时间发货。具体供货数量、时间要按照合同或采购人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第7页)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条款中:
原文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4年8月22日至 2014年 9月9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变更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4年8月22日至 2014年 9月18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 《澄清公告(一)》:
原文为:“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9月11日14:00-14: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变更为:“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六)《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公告、《澄清公告(一)》、《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二)》有矛盾的地方,以本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澄清公告(二)》回执处加盖公章并签字后及时传真至我司。
特此公告!
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邮编510060】
联 系 人:肖小姐(客服部)
联系电话:020-87301313、87303068-813
传 真:020-87302980
E-mail:cs@gdhuaxin.cn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
澄清公告回执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你单位的《关于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3年省经费艾滋病防治采购物资项目(重招)澄清公告(二)》内容,我司已收悉。
收件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二○一四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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