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4-24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就
一、澄清事项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
1、原文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获得工商营业执照;
2. 若投标人不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条款
更正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原文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
2.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要求:潜在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若投标人不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附参考模版(请点击打开),或见招标文件附件5-2、5-3];
【备注】以上文件资料在参与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更正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附参考模版(请点击打开),或见招标文件附件5-2、5-3];
【备注】以上文件资料在参与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二)、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澄清公告回执处加盖公章并签字后及时传真至我司。
特此公告!
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邮编510060】
联 系 人:肖小姐(客服部)
联系电话:020-87301313、87303068-812
传 真:020-87302980
E-mail:cs@gdhuaxin.cn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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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0-87300828(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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