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3-12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于
1、“招标文件第四章 附表三(商务评分表):
(1)原文为:“本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情况【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聘用合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清远社会保险证明表复印件(原件核对)】”;
更正为:“本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情况【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聘用合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原件核对)】”
(2)原文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情况【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聘用合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清远社会保险证明表复印件(原件核对)】;”
更正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情况【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聘用合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原件核对)】”
2、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代理机构发售的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
3、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二路名都13号楼2楼
电话:0763-3391056 传真: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清远市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1层A
电话: 0763-3813386、020-87301313 传真: 0763-3813386-889、020-87302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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