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11-24
各投标人:
本公司就2011年11月2日公告的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东江源生态站仪器设备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修改澄清。
一、修改澄清事项:
1. 原内容:第五部分通用合同书格式(第45页)
“2.结算方式: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支付乙方20%的合同金额作为预付款,货物交货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75%的合同金额,5%的合同金额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重大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付清。”
变更为:“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支付乙方30%的合同金额作为预付款,货物交货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65%的合同金额,5%的合同金额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重大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付清。”
2. 原内容: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5页)
“2.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经销商)或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经销商)的授权供应商,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署名的货物来源合法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文件。”
变更为:“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经销商)或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经销商)的授权供应商。”
二、 澄清日期: 2011年11月24日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此澄清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我司确认,以此确认已收到本澄清文件。(传真号码:020-87302980)
三、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通 讯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联 系 人:
电 话: 020-87303068
传 真: 020-87302980
E- mail:gdhuaxin.cn@163.com
投标人盖章处: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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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0-87300828(总机)
传 真: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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