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0-08-25
各投标人:
本公司就2010年8月11日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试剂盒、检测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HX20100138-CZNY]的采购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 修改澄清事项:
(一)招标文件第4页
原内容: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并出具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
3、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商或生产商指定的唯一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4、投标人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更正为: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商或生产商指定的唯一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3、投标人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第22~24页 (评分标准的修改)
原内容:
(点击见附件1)
现更正为:
(点击见附件2)
(三)招标文件第5页
原内容: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4. 提交样品截止时间:
5. 提交样品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
现更正为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4. 提交样品截止时间:
5. 提交样品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
二、澄清日期: 2010年8月25日
原招标文件与此澄清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我司确认,以此确认已收到本澄清文件。(传真号码:020-87302980)
三、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通 讯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
联 系 人:
电 话: 020-87301313 87303028
传 真: 020-87302980
E- mail:gdhuaxin.cn@163.com
投标人盖章确认: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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