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0-12-31
各投标人:
本公司就2010年12月28日公告的广州市越秀区长者综合服务中心医疗服务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委托编号:GDHX10175)的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修改澄清。
一、修改澄清事项:
原公告及招标文件(第4页)“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增加以下一项:
“4.本次项目所采购医疗器械中的“1、多感官光影康复系统;5、超声波治疗仪;6、中频干扰电治疗仪;10、体感音波治疗系统;13、低频多功能电刺激治疗仪(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14、电脑中频治疗仪;38、移位机;39、电动型移动起立架;44、磁、热、按摩理疗仪;45、电热式蜡袋”均须提供制造商(或合理代理商)授权书。”
二、 澄清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原招标文件与此澄清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我司确认,以此确认已收到本澄清文件。(传真号码:020-87302980)
三、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通 讯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
联 系 人:
电 话: 020-87301313 87300531
传 真: 020-87302980
E- mail:gdhuaxin.cn@163.com
公司盖章处: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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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www.gdhuaxin.cn
电 话:020-87300828(总机)
传 真:暂无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2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