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2-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易地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示期限为2016年2月22日~3月4日,共10个工作日。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易地扩建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A51片区
项目概要:为落实国务院《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57号)精神,加快汕头市卫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需求,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拟开展易地扩建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A51片区。住院部床位建设规模为300张,集医疗、教学、科研等于一体的专科医院。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5066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0000m2、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0663m2。一期总建筑面积为4066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0000m2、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0663m2;二期总建筑面积为10000m2。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范围仅分析一期建设,即本项目的总建筑面积为4066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0000m2、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0663m2。另配套建设垃圾暂存站、地下污水处理站各一处。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地址:汕头市东厦北路(广厦新城)
联系电话:0754-88393522;传真:0754-88393501。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陈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联系电话:020-84112452;电子邮箱:sysuhxhj@163.com。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委托——文件资料收集与研究——现状调查与环境现状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构成的影响及程度,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单位。
主要事项: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您对本项目选址的看法;本项目建设运营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本项目建设是否会对当地居民产生影响;您对本项目提出的环保设施的看法;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
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项目组织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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