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9-28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20-2021年庭审记录事务社会化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20-2021年庭审记录事务社会化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X27010120SFCZ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20-2021年庭审记录事务社会化外包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400万元
四、服务期限:壹年,即自中标七日后且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现行《速录服务外包合同书》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内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招标采购内容
包号 |
包组内容 |
服务期限 |
类别 |
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
单价最高限价(元/小时) |
包一 |
庭审记录事务社会化外包 |
壹年,即自中标七日后且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现行《速录服务外包合同书》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内 |
服务 |
400 |
46 |
2. 投标人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18年或2019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0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符合上述要求)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提供全部成员的资料,另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和联合体成员名单。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18日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1、方式一:
供应商可登陆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dhuaxin.cn/),在左下角“系统入口”点击登录,在“中招联合平台”注册成功后登录搜索本项目名称,选择对应项目点击“我要参与”进行登记,并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登记资料,资料提交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详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注:通过“中招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通过平台在线申请电子投标保函),具体事项如下:
(1)供应商在“中招平台”上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以下登记资料: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上传以下加盖电子签章的证明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②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电子发票,在支付成功后5个工作日发至供应商邮箱),“中招平台”的平台使用费由平台收取(平台服务费发票由“中招平台”开具,供应商在支付成功后3日内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自行下载),供应商缴纳费用成功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3)供应商可在“中招平台”网站的首页“帮助中心”内下载操作手册,并根据操作手册的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购标、发票开具等操作。“中招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到5:00)。
方式二:
(1)供应商可前往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登记,现场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携带以下资料且加盖公章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以下加盖电子签章的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现场登记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5)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全部成员的资料,另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详见格式17)和联合体成员名单。
八、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9日10:30(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二号会议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20年10月19日10: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二号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12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北一街三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联系人:刘家栋 联系电话:020-87300828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20-87300828-894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传真:020-87302980 邮编:510000
E-mail:cs@gdhuaxin.cn
十四、招标文件购买款账户
登陆平台扫码支付,银行转账、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均可。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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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www.gdhuaxin.cn
电 话:020-87300828(总机)
传 真:暂无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2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