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5-25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17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zg2b.gov.cn)、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www. huaxinbidding.cn)】上发布的荔湾区司法局司法社会工作项目(重招)(项目编号:HX12320116SFCZ-0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现将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 第一节、一、项目相关信息”
3. 项目有效工时设定:招标文件要求的年度服务工时设定最高不得超过31872小时,最低不得低于项目年度最低服务工时35060小时,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更正为:
3. 项目有效工时设定:招标文件要求的年度服务工时设定最高不得超过35060小时,最低不得低于项目年度最低服务工时31872小时,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第一章 第一节、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1楼大堂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更改为:
2.地点:5月31日前,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1楼大堂;
6月1日起,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第一章 第一节、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2. 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8号嘉福国际7楼会议室
更正为:
2.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原招标公告:
7、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3)项目有效工时设定:招标文件要求的年度服务工时设定最高不得超过31872小时,最低不得低于项目年度最低服务工时35060小时,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更正为:
(3)项目有效工时设定:招标文件要求的年度服务工时设定最高不得超过35060小时,最低不得低于项目年度最低服务工时31872小时,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8. 供应商资格: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1楼大堂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更改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2)地点:5月31日前,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1楼大堂;
6月1日起,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8号嘉福国际7楼会议室。
13.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8号嘉福国际7楼会议室。
更改为:
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13.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三、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售的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司法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花地大道北8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葛小姐(客服部)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
电话: 020-87303028
传真: 020-87302980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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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0-87300828(总机)
传 真:暂无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2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