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6-08
各投标人:
本公司就
一、修改澄清事项:
1.原招标文件中第29页用户需求书中一、项目概述的第四点后新增以下需求内容:
“(五)提供服务的时间:三年(公历日:
(六)采购人在中标价中扣留2012年1至7月的家庭综合服务费用给采购人临时委托代管公司或代管支付金的单位。”
2、开标时间:
原内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变更为: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二、澄清日期:
原招标文件与此澄清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文件为准。
三、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联 系 人:
电 话: 020-87301313
传 真: 020-87302980
E- mail:gdhuaxin.cn@163.com
投标企业盖章处: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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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www.gdhuaxin.cn
电 话:020-87300828(总机)
传 真: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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