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10-09
本公司就2011年9月30日公告的“清远市人民医院综合运营管理系统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内容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补充事项
1.原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
4.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来采购代理机构报名: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修改为:
“五、供应商资格
4.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在年审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3、在年审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税务登记证。
特此说明。
二、补充日期:2011年10月9日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此补充说明有矛盾的地方,以此补充说明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我司确认,以此确认已收到本补充文件。(传真号码:020-87302980)
三、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通 讯 地 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1层A02b
联 系 人:
电 话: 020-87301313 87300531
传 真: 020-87302980
E- mail:gdhuaxin.cn@163.com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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