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6-22
各投标人:
本公司就2011年6月15日公告的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眼科手术显微镜及飞秒激光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修改澄清。
一、修改澄清事项:
1. 原内容:(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第34页)
“备注:标有“★”的为关键指标,任何偏离将导致废标。”
变更为:
备注:标有“★”的为关键指标,任何偏离将导致扣分。”
二、 澄清日期: 2011年6月22日
原招标文件与此澄清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我司确认,以此确认已收到本澄清文件。(传真号码:020-87302980)
三、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通 讯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联 系 人:
电 话: 020-87301313
传 真: 020-87302980
E- mail:gdhuaxin.cn@163.com
投标人盖章处: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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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www.gdhuaxin.cn
电 话:020-87300828(总机)
传 真:暂无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2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