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1-12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就2014年12月29日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www.huaxinbidding.cn)】上发布的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仪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X09330114YLCZ)需作如下澄清:
一、 澄清事项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1.原招标文件第一节《投标邀请函》中第二点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款“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注册证”条款。
更正为“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投标人需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资质,投标产品需取得相应的流通资质”。
2. 原招标文件第一节《投标邀请函》中第三点招标文件的获取第3点第(4)款“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注册证”条款。
更正为“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投标人需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资质,投标产品需取得相应的流通资质”。
3.原招标文件第一节《投标邀请函》中第三点招标文件的获取第1款“时间: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17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期为“时间: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23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 原招标文件第一节《投标邀请函》中第五点投标文件的递交第1款“递交时间: 2015年1月20日14:00-14:30(北京时间)。
延期为“递交时间2015年1月27日14:00-14:30(北京时间)
5. 原招标文件第一节《投标邀请函》中第五点投标文件的递交第2款“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月20日14: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延期为:“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月27日14: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文件为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请各投标人在《澄清公告》回执处加盖公章并签字后及时传真至我司。
特此公告!
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邮编510060】
联 系 人:梁小姐(客服部)
联系电话:020- 87303028
传 真:020-87302980
E-mail:cs@gdhuaxin.cn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澄清公告回执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你单位的《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仪器采购项目澄清公告》内容,我司已收悉。
收件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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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0-87300828(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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