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6-24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东莞市新远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虎岗以及莞深高速公路入口治理超限超载称重设备工程设计项目(三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采购于2015年05月29日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载招标公告,于2015年06月18日在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会议室(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B区)进行评审工作。根据评审委员会对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结果,经采购人确认,特发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虎岗以及莞深高速公路入口治理超限超载称重设备工程设计项目(三次招标);
项目编号:东采公〔2015〕358号;
完 工 期:(1)初步设计:从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总体说明、效果图、概算等)。
(2)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评审后30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预算等资料。
评委名单:袁福全、韦武、涂云忠、邱启明、汪惠清。
项目内容:
包号 |
产品或服务名称 |
数量 |
备注 |
包A |
虎岗以及莞深高速公路入口治理超限超载称重设备工程设计项目(三次招标) |
1项 |
设计 |
中标单位名称:广东省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华路22号;
中 标 费 率:80%(佰分之捌拾整);
监管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名称:东莞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东莞市行政办事中心12楼;
采购单位:东莞市新远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蔡先生;
采购单位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莞樟大道55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莫润玲 0769-23300388;
总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号之三11楼;
分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九楼B区B902室。
如对此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在此,谨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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