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5-31
点击下载该文件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法庭庭审案件翻译费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HX16030117SFCZ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法庭庭审案件翻译费项目
三、采购预算:70万元
四、采购数量:--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项目内容
包 号 |
包组内容 |
服务期 |
类别 |
预算金额(万元) |
包一 |
庭审案件翻译费 |
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
服务类 |
70 |
2. 供应商应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磋商,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磋商。
3.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 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9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大堂
(3)要求:潜在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时只需要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备注】以上文件资料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4)售 价:人民币300元整/包组(售后不退)。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6月1日起至2017年6月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12日14:30(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二号会议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6月12日14: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二号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7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地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北一街三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单位: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
联系人:冯先生 |
联系电话:87303028 |
传真:020-87302980 |
邮编:5100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
联系电话:87303028 |
十四:标书款账户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广州明月路支行
收 款 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账 号:44032801040011101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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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0-87300828(总机)
传 真: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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