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6-18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X25950120SFCZ)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根据国家邮政局下发《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国邮发[2015]1号),明确审判机关基于联系事务、指导工作、处理问题等公务活动而制作且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属于国家机关公文,我院法院专递项目属于国家机关公文递送的服务类项目。故该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 采购内容
包 号 |
包组内容 |
服务期限 |
类别 |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
包一 |
法律文书特快专递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
服务 |
400 |
2.供应商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具体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拟定供应商名称
1.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2.供应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西路19号二至三层
四、公示时间
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28日。其它供应商如对公示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北一街三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二)采购代理单位: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联系人:刘家栋 联系电话:020-87300828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贝先生 联系电话:020-87300828-888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传真:020-87302980 邮编:510000
E-mail:cs@gdhuaxin.cn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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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www.gdhuaxin.cn
电 话:020-87300828(总机)
传 真:暂无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2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