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4-13
点击下载该文件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南越王宫博物馆的委托,对南越国宫署遗址历年考古发掘资料数据化保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X15580117WTCZ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越国宫署遗址历年考古发掘资料数据化保存项目
三、采购预算(万元):64
四、采购数量:--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采购预算 |
南越国宫署遗址历年考古发掘资料数据化保存项目 |
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 |
人民币64万元 |
2.投标人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资格: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或2016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若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交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2016年近期社保相关材料);
5)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2、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5月4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华鑫招标大堂。
(3)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2)《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以上文件资料在参与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售 价:人民币300元整/包组(售后不退)。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5月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华鑫招标大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5日09:30(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华鑫招标二号会议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5月5日09: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华鑫招标二号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4月2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南越王宫博物馆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316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单位: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
联系人:冯先生 |
联系电话:87303028 |
传真:020-87302980 |
邮编:5100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刘家栋 |
联系电话:87303028 |
十四:标书款账户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广州明月路支行
收 款 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账 号:44032801040011101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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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0-87300828(总机)
传 真:暂无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2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