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11-04
点击下载该文件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后勤管理中心的委托,对黄埔海关对讲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X14520116SFCZ
二、采购项目名称:黄埔海关对讲机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142500.00元
四、采购数量:100台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
包组号 |
包组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包一 |
对讲机 |
台 |
100 |
1425 |
142500 |
2.报价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用户需求书》。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资格:
1. 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报价人如不是所报货物的制造商,应提供制造商授权函;
3. 提供报价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6年11月4日至 2016年11月10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要求:潜在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人如不是所报货物的制造商,应提供制造商授权函;
3)报价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备注】以上文件资料在参与谈判时须放入谈判响应文件中。
(4)售 价:人民币300元整/套(售后不退)。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1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7日9:30(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1月17日9: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1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志诚大道327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单位: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
联系人:葛小姐 |
联系电话:87303028 |
传真:020-87302980 |
邮编:5100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葛小姐 |
联系电话:87303028 |
十四:标书款账户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广州明月路支行
收 款 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账 号:44032801040011101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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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0-87300828(总机)
传 真:暂无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2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