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推进我国生物产业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
发布日期:2007-06-22
生物产业涉及面广,目前尚处于全面发展的初期阶段。面对世界范围内生物产业迅猛发展的浪潮和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要把握机遇,实现我国生物产业快速发展,形成核心竞争力,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措施。按照《生物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订《关于促进生物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一、我国生物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生物产业管理缺乏协调机制。生物产业涵盖面较广,研发、生产、安全监管、进出口、人才培养等管理分散在多个委部局等,由于缺乏对重大问题的协调决策机制,形不成良性发展的产业环境,不能有效地集中力量办大事,不能很好地体现国家战略和国家意志。
二是生物产业自主创新能力薄弱。科研与经济结合不紧密,生物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全国生物医药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0.5%。工程化研究开发薄弱,生物医药中上游技术比国际先进水平落后3~5年,而下游工程技术方面至少落后15年以上。
三是产业集中度和集聚度低。企业规模小,医药制造企业平均规模不到1亿元,缺乏大型生物企业集团。目前全国有60多个生物医药园区,初步呈现出集聚发展态势。但现有园区普遍存在规模较小,技术创新能力、产业集聚度不高,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
四是生物企业发展资金缺乏。目前我国创业风险投资机制缺失,天使资金、资本市场、担保体系等不健全,生物企业融资渠道单一。由于缺乏信用、资产抵押等条件,大多数生物企业很难从银行贷款。
五是生物医药企业税负过重。目前我国生物医药企业增值税实际税负高达13%-14%,大大高于其他行业;同时,由于生物医药产品从研究开发到产业化周期长,难以享受目前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六是生物技术产业化人才匮乏。目前我国从事生物技术科研和产品生产经营的高素质人员不多,整体素质不高,具有创新能力和产业化、国际化经营的高素质人才十分缺乏,不能适应生物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七是市场发育不成熟,市场环境有待完善。目前我国“以药养医”药品流通体制和药品价格形成体制等与加快生物医药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生物能源、生物农业、生物基材料等领域缺乏系统的技术规范、产品标准,生物技术产品市场尚不成熟。
二、落实规划的政策保障措施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进生物产业发展的合力,切实改变宏观管理不协调、科技与经济结合不紧密等问题。《规划》提出,建立国家生物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的协调机制,设立国家生物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组建中国生物产业协会和国家生物产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
二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切实解决生物技术研发与产业发展需求脱节、产学研脱节等问题。《规划》提出,建立企业牵头组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高技术产业化的有效实施机制。加强生物科技创新的条件平台建设,加强生物信息中心、科技成果评估机构、人才培训等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生物领域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
三是建立高素质生物产业人才队伍,以用好人才为重点,解决人才结构不合理、高素质人才缺乏等问题。《规划》提出,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生物技术专业人才、生物安全、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特别强调用好人才,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社会环境。
四是要多渠道增加对生物产业的投入,切实解决生物融资渠道不畅、资金短缺问题。首先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对生物产业的支持力度,整合政府资金;其次支持生物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增加对生物企业的投资;最后加大政策性金融对生物产业的资金支持力度。
五是要针对生物产业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长周期特点,实施有利于现代生物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现代生物产业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长周期等特点,结合国家税收改革方向,研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现代生物产业发展。
六是要建立有利于生物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我国市场潜力巨大的优势来加快培育生物产业。《规划》提出,要通过培育生物产品市场,扩大市场需求,并提出逐步扩大医疗保险和计划免疫等覆盖范围、加大政府采购对国内生物企业的支持力度等可操作性措施。
文章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