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0-09-30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受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委托编号:GDHX1011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 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公示期为2010年9月30日至2010年10月12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内容、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内容及数量
包组号 |
包组内容 |
采购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包一 |
超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 |
各1台 |
121万 |
包二 |
冷冻干燥机、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各1台 |
26万 |
包三 |
便携式重金属测定仪、手持式声学多普勒流速仪 |
各1台 |
36.68万 |
包四 |
烟尘(气)自动测试仪、 |
2台 |
11.32万 |
综合气体检测仪 |
1台 |
21万 | |
包五 |
氮氧化物监测仪等监测仪器设备 |
共4台 |
114万 |
包六 |
片区站名称以及便携式χ-γ辐射剂量率仪 |
1台 |
25万 |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项目类别:货物类。
6.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或代理证。
3. 投标人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登记的投标人应当先凭《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若非制造商还须提交制造商或代理商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等来招标机构完成投标人报名及网上登记,再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5. 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法定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招标代理机构释疑。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 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95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联系人:陈小姐 杨小姐
电 话: 020-87303068 87303028 传 真: 020-87302980
E-mail:gdhuaxin.cn@163.com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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