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5-23
各投标人:
本公司(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就
一、修改澄清事项:
(一)原内容: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1.项目内容、服务期限及预算,服务期限项(第3页)
“有效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从
变更为:
“合同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每年均进行末期评估,末期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不予续签”
二、 澄清日期:
原招标公告与此澄清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文件为准。
三、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通 讯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区庄立交高迅大厦11楼(中山眼科医院东临)
联 系 人:
电 话: 020-87303068转862
传 真: 020-87302980
E- mail:gdhuaxin.cn@163.com
投标人盖章处: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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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www.gdhuaxin.cn
电 话:020-87300828(总机)
传 真:暂无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22楼